教基廳函〔202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加強中小學科技教育的意見》(教基〔2025〕7號)部署要求,推動中小學科技教育創新發展,夯實科技創新人才培育基礎,教育部決定在全國設立一批中小學科技教育實驗區和實驗校(以下簡稱實驗區和實驗校)教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教育。透過設立實驗區和實驗校,深化課堂教學改革,促進跨學科融合,強化實踐育人,探索構建具有中國特色、貼合時代需求的科技教育實施體系,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區域實踐經驗和學校典型範例,輻射帶動全國中小學科技教育水平整體提升,為培養符合時代要求的創新型科技人才,支撐教育強國建設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堅實基礎。
二、重點建設任務
(一)實驗區重點任務
1.強化區域統籌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專家引領、學校實踐、社會支援”的工作機制,強化區域資源統籌與經費保障。制定區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學校立足實際,“一校一策”制定實施方案,推動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協同發展。
2.創新課程生態教育。全面實施國家課程,有效應用地方課程,系統開發校本課程,推進大中小學一體化設計,構建縱向貫通各學段、橫向融合各學科的區域科技教育課程體系。推行“學術+產業”雙導師制,開發基於真實情境的體系化課程資源,建立區域優質課程資源共建共享機制。
3.引領教學變革教育。以學科融合為基礎、實踐探究為導向,廣泛推行專案式、啟發式、探究式教學。積極運用人工智慧、虛擬模擬等新技術賦能課堂教學,探索“科學家+教師”聯合授課的“雙師課堂”及虛實融合的教學新形態。完善科技教育評價機制,將科技素養納入學生綜合素養評價體系,推動教學評一體化。
4.建強師資隊伍教育。配齊配強科技教育專兼職教研員或綜合教研員,組建由高校科學家、教研員及一線名師組成的專業化教研團隊。完善常態化區域教研機制,推動教研數字化轉型。系統規劃教師培訓體系,搭建名師、名校長工作室等平臺,重點提升教師跨學科教學、實驗探究與工程設計指導能力。
5.推動資源整合教育。搭建區域協作平臺,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場館、科技企業等社會資源,共建區域科技教育中心。推動中小學科技專用教室、實驗室、探究體驗中心等空間標準化建設與應用。
(二)實驗校重點任務
1.打造特色校本課程教育。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及區域要求,制定校本實施方案,推動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協同育人。整合學科資源,開發特色校本課程,開展基於真實情境的小型工程實踐專案,引導學生在“做中學、玩中學、創中學”中提升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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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索貫通培養路徑教育。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資源,推進大中小學一體化設計與實施,構建從科學發現到工程創造的貫通培養路徑,為學生提供“進課題、進專案、進團隊、進實驗室”的實踐機會。實施基於證據的表現性評價,探索運用數字化手段記錄學生在專案實踐中的真實表現。
3.強化空間賦能提質教育。推進科技教育專用空間建設與升級,積極運用人工智慧、虛擬模擬、數字化實驗室等技術拓展教學邊界。打造虛實融合、沉浸式探究性學習環境,探索“雙師課堂”等智慧教學新形態,在人文浸潤中培育學生理性思維與科學精神。
4.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教育。組建跨學科教研團隊,常態化開展主題教研活動。完善教師激勵機制,支援教師參與名師工作室、校企實踐及高水平研修專案,全面提升科技教育實施能力與綜合素養。
5.深化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育。聘請科學家、工程師等擔任科技導師或輔導員,積極引進校外優質資源,拓展學生科技探究實驗和工程技術實踐平臺。實施“家庭科技教育賦能計劃”,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技類親子活動,構建家校社協同育人格局。
三、推薦條件
(一)實驗區應具備的條件
1.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將科技教育納入區域發展整體規劃和重點工作清單,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健全教育。
2.在課程開發、資源建設、師資培訓等方面,能為區域內學校提供政策支援與經費保障教育。
3.有較為完善的教研體系和專業指導力量,能為區域內學校提供專業化教學支援與教師培訓教育。
4.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實踐成效,在課程資源共享、教學方式變革、教師專業發展、區域資源整合、教育評價改革和科技氛圍營造等方面形成可推廣的經驗成果教育。
(二)實驗校應具備的條件
1.堅持正確辦學方向,重視學生核心素養培育,注重培養學生科學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教育。
2.學校高度重視,將科技教育作為提升學校辦學質量的關鍵環節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教育。
3.校本教研與教師培訓機制健全,注重教師隊伍建設,支援教師開展跨學科研究與實踐創新教育。
4.科技教育基礎紮實,在校本課程開發、教學方式創新、科技資源整合、實踐活動組織和數字化賦能等方面形成一定特色與成效教育。
四、工作實施
(一)組織與分工
教育部負責實驗區和實驗校的整體統籌教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實驗區和實驗校的材料稽覈、組織推薦及過程指導,為入選單位提供政策支援和資源保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建設省級中小學科技教育實驗區和實驗校,推進本地區科技教育創新發展,培育打造一批科技教育特色學校、骨幹名師隊伍、精品示範課程和優質教學案例。
(二)申報與推薦
按照縣級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公示確定的程式進行教育。
1.自主申報教育。實驗區原則上以區縣為單位申報,具備較強統籌能力的地市也可申報;實驗校以學校為單位單獨申報。申報單位自主申請並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2),按程式逐級統一報送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2.省級推薦教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照推薦條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稽覈,確定推薦物件。各省份推薦實驗區不超過4個、實驗校不超過40所。實驗區推薦要兼顧區域代表性和發展水平差異;實驗校推薦要根據本地區中小學校規模與科技教育基礎合理確定,確保小初高比例均衡,且包含一定數量鄉村學校,實驗校和實驗區不交叉申報。
(三)公示與確定
教育部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實驗區和實驗校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為首批全國中小學科技教育實驗區和實驗校教育。
(四)建設與實施
實驗建設週期一般為3年教育。實驗區和實驗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推進科技教育的工作方案並有序組織實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過程指導,強化跟蹤問效,每年底組織開展實驗區和實驗校建設成果驗收,並將驗收情況報送教育部。教育部將組建專家團隊,進行調研指導。
(五)宣傳與推廣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工作臺賬,總結推廣實驗區和實驗校實踐經驗、典型案例,推動區域內經驗共享互鑑教育。教育部將透過國家中小學智慧教育平臺“科技教育”版塊等渠道,宣傳推廣優秀成果,組織開展全國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動,充分發揮實驗區和實驗校示範引領與輻射帶動作用。
五、材料報送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2026年5月21日前將推薦的實驗區和實驗校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時提供電子文字教育。
聯絡電話教育:010-66092249
教育部辦公廳
2026年4月20日